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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科研楼(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科技大厦)已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以成高经审[2008]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出资,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景观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区天晖中街,总占地23.99亩,净用地13.22亩,总建筑面积49642平方米,地上23层,地下2层,为综合性科技大楼。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方案设计、调整方案(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3计划设计周期:方案设计30个日历天。若方案中标,调整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共计45天(不含审查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2005年以来至少具有3个类似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业绩。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05年以来(含2005年)完成的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0㎡或合同工程设计限额不少于350万元的室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3.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其他要求:
a、如获得本项目的设计合同,能按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境外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必须委托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图;施工期间应派驻1名设计人员常驻。
b、设计团队中专业设计师至少4名(至少应包括园林、建筑、给排水、电气(供配电)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均须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c、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资料由招标人发放。
4.3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证明单位和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上述证件及资料不齐或有缺陷,恕不接受报名。报名单位如经查实资格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6)除上述报名资料外,购买文件(报名)时还应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等有效企业信息;
5.方案设计费
获得第一名单位方案补偿费为30000元。获得第二名单位方案补偿费为20000元。获得第三名单位方案补偿费为20000元。获得第一名单位若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则方案补偿费包含在总设计费中,不再另行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建设招标网、景观网(www.fjyl.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28)86013435、8601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