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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北侧、汾江中路西侧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单位: 佛山市同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470 万元
建筑面积: 4850 平方米
工程简介:
1、工程地址:城门头西路北侧、汾江中路西侧(即原塑料三厂厂区)
2、施工总工期: 45日历天
3、整治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470 万元 整治面积约4850㎡
4、招标内容:整治内容包括道路、绿化、停车场、排水、围场、路灯设置等,详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报名条件:
报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且在佛山市禅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外企业在开标时递交《外地建筑业、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企业进禅承接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期限: 2006-08-30 - 2006-09-06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130966,83237135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一、报名投标的地点: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2、接受报名单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二、向招标人递交投标资格预审的资料: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内容和标准如下:
1、资料清单目录;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经理(B证)、安全员(C证)]安全生产上岗证复印件;
5、报名单位业绩(需附业绩汇总表):提供在过去2年内已竣工类似工程的业绩复印件(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竣工备案报告或合同等);
6、企业自有及租赁设备清单以及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情况表;
7、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业绩,并提供相应资格和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及相关专业,具备三级项目经理或以上资格,附项目经理的简历、近二年内工程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8、过去二年财务状况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
9、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
10、以上资料必须按(1)~(9)项顺序采用胶粘装订成册,封面及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请带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各投标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 资格预审时间:
1、所有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2006年9月6日11 时前(北京时间),凭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回执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招标代理单位地址:佛山市华远东路35号5楼 接收人:王先生
3、同时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复印件的原件以备核查,资格预审在报名截止日后进行。
4、凡未按上述要求和时间提供全部资格预审资料的,不予以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办法:
由招标单位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采用直接审查的办法进行,根据投标报名人提供的上述资格预审资料,从企业资质、企业业绩、企业技术装备及施工本标工程所具备的主要施工设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过去两年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围单位。
五、资格预审选择投标单位:
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少于5人。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人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取,每份 500元人民币(现金)。
七、图纸押金:每份 500 元人民币(现金),评标会议日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完整图纸即退回所收押金。
八、 通知与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报名投标人。如果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获取通知的,请申请人在 3 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回复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未回复,视为此通知已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