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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设局(建委),中央在鄂单位,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 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职管[2005]2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多,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和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中央在鄂单位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考生,由省职改办和省人事考试院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申请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到市州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免试证明。
四、考点设置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职管[2005]号)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设在市州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5年9月6日~2005年9月16日
(二)考试时间
2005年11月19日:
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5年11月20日:
上午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请各地务必于2005年9月18日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电传省人事考试院。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七、考试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本次考试为2005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5年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系统D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附件1.
八、考试报名费
二级建造报名考试费暂参照一级建造师标准收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附件1: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
附件2: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3:200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建设厅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