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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日期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14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 226号),为做好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人办发[2000]100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本次考试为2004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4年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附件1.为了适应一级建造师专业和科目设置要求,一级建造师在考号编排规则上与其它滚动考试不同,具体编排规则详见考前模板。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生经省建设厅资格审查合格(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我们在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并在《系统构建》中进行了修改,即将有关提示功能的图案设为红色,与提示语一起放置在前列。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
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05年1月4日~2005年1月14日
(二)考试时间
2005年3月12日: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5年3月13日: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此次考试时间安排非常紧,国家要求2005年2月2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请各地务必于2005年1月21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正在报批中。(若报名工作开始时收费标准尚未批复,为不影响正常考试组织工作,参照计办价格[2000]299号注册建筑师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暂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暂按每人每科 12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