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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应考人员对生产领域中危害因素类别和辨识方法的掌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事故预案的制定、预案的演练以及国家和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掌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安全生产的事故预防方法及技术措施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危害因素辩识的基本知识
一、 熟悉安全生产中主要危害因素的类别;
二、掌握危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方法。
第二节 危害因素控制的基本知识
一、了解国家和部门有关事故预防的规程和规范;
二、熟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三节 应急预案的基本知识
一、了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类别及预案编制方法;
二、熟悉预案培训与演练的要求。
第二章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执法依据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事故调查的原则、程序,事故报告等有关规定的熟悉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事故调查的组织和技术手段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事故统计与分类的基本知识
一、了解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等有关规定;
二、掌握伤亡事故的分类。
第二节 事故调查的原则与程序
一、熟悉国家和部门有关事故调查的原则与程序;
二、事故调查组的人员构成、工作程序、任务、责任和权利。
第三节 事故调查的组织
一、熟悉国家对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的有关规定;
二、掌握事故调查常用技术和方法。
第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分析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事故调查取证有关规定的熟悉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事故原因分析有关规定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事故调查取证
一、熟悉事故调查取证一般原则;
二、掌握事故勘察、调查取证的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二节 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掌握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的分析方法;
二、掌握事故的致因理论。
第四章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与整改措施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程序,对有关管理规定的熟悉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的熟悉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熟悉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事故性质的认定
一、熟悉事故性质认定的原则和程序;
二、掌握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分析方法和事故性质的认定方法;
第二节 事故责任的划分
一、了解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法、国家和部门发布的有关内容;
二、熟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的依据;
三、掌握事故处理意见的形成方法及格式;
第三节 事故教训熟悉典型案例的事故教训和事故的总结。
第四节 整改与措施
一、熟悉安全生产事故整改的主要技术、管理、教育培训措施;
二、掌握事故整改意见的提出、整改措施分析与制定、整改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第五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典型事故案例的报告、调查、取证、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划分与处理、整改措施与总结的熟悉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处理有关知识和预防事故再次发生方法的熟悉程度。
考试内容:
一、熟悉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二、掌握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方法;
三、掌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等方面的有关知识。